注册
登录
产业政策大数据服务平台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四川省瞪羚企业
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企业政策服务领航者
专注
政策
培育
策划
申报
国家部委
全国
惠企政策
×
请选择城市
全国
四川
成都
高新区
成华区
天府新区
确定
平台首页
产业政策大数据
政策数据
资助名单
企业梯度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
专精特新培育工程
数字化转型
技术转移
政策AI系统
模糊极速匹配
精准匹配
智慧服务平台
科技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
园区企业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
创业大赛
首页
>
政策文件
>
管理办法
>
政策文件详情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德阳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08-01
分享
微信扫一扫分享
×
管理办法
申报通知
公示公告
产业分类
申报分类
为推进德阳市科技专家库建设,规范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活动中的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市科技局组织制定了《德阳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通过德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德阳科技”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期30日(8月1日至8月30日),请于8月31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管科屈洪波,0838-2507532,376136923@qq.com
附件:德阳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31日
附件:
德阳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德阳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德府发〔2017〕25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推进德阳市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规范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活动中的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库是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家库专家参与我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估、验收、绩效评价等科技活动。
第三条德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专家库的管理部门,负责专家库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专家库遵循广泛征集、择优遴选、科学分级、动态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建设和运行。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
第五条由市科技局负责开展专家库建设、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专家库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专家库网络安全和技术支撑。
第六条专家库专家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中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中选取。
第七条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一)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估工作;无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经济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制度等。
(三)身体健康,能独立完成评审评估等工作。
第八条入库专家主要是科技项目评审、评估、验收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
(一)技术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二)管理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级园区、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术学会,国家和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等高级管理人员;
2.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转化等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三)财务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证书5年以上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方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2.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新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九条专家入库采取公开征集、特邀入库和交换共享三种方式。
(一)公开征集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可常年在线申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专家要求、专家信息是否真实可靠进行审核,落实推荐责任并上报。
(二)特邀入库
市科技局根据科技管理实际需要,可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或紧缺领域专家,经专家本人同意后直接入库。
(三)交换共享
从科技厅科技专家库共享导入;与省内市(州),特别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地区建立科技专家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吸纳高层次及特定技术领域专家入库。
第十条公开征集专家入库流程。
(一)入库申请。专家自愿在信息系统专家申报系统上填写《德阳市科技专家申请表》并附支撑材料。
(二)核实推荐。专家所在单位或区(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专家是否符合推荐要求,递交信息是否真实、可靠进行核实后推荐;
(三)审验入库。市科技局根据专家所在单位或区(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情况,对专家信息进行审验入库。
第十一条专家评审活动实行分级动态管理。根据专家评审项目质量和数量进行分级,最高为五级,最低为一级。入库专家默认为三级。市科技局不定期对专家评审活动进行数据分析,分析结果作为分级动态管理的参考依据。
(一)高质量完成一定数量项目评审的专家,上升一个级别。
1.顺利完成3次以上的线下评审工作或100个(含)以上项目的网络评审工作,上升一个级别;
2.在单次评价20个(含)以上项目的网络评审中,对60%以上的项目进行了有意义的文字评价,上升一个级别;
3.同一专家在同一年度最多上升一个级别。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下降一个级别:
1.无故拒绝参加科技评审活动2次以上;
2.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弃权比例超过30%;
3.在项目评审过程中,无故选取筛选性指标,造成项目评价明显异常;
4.评审结果与评审要求多次出现严重偏差的;
5.根据专家项目评审活动数据分析,存在明显异常的。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专家出库处理。
(一)擅自泄漏评审评估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的。
(二)应主动申请回避而未申请回避的。
(三)在参加专家评审活动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接受或索取相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不正当利益的。
(四)存在伪造、篡改和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科研实践和结果背离科研事实等科研诚信和伦理责任问题的。
(五)触犯法律、法规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六)其他情形不适宜再担任评审专家的。
第十三条专家出库程序。
(一)主动出库。专家可直接通过专家库系统出库,主动出库的专家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二)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有第十二条所列情况的,由市科技局核实相关情况后,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并作出库处理,且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第三章专家库的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科技项目的评审评估、验收、绩效评价等科技活动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选取。
第十五条市级有关部门、区(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等需要使用专家库专家的,依申请使用,专家自愿参与。
第十六条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一般应遵循按类别选取原则。
(一)专家选取由市科技局组织评审评估工作的科室负责选取,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二)专家选取时需结合评审工作需要提出专家选取条件、专家组结构、回避要求及选取方式,根据项目类别产生专家。
(三)候选专家不能完全满足评审需求的,可采取特邀方式选取部分专家库外的专家。
第十七条专家选取遵循回避原则。
(一)专家选取应遵循:
1.评审专家不能为被评审项目(课题)的申报负责人或参与人员;
2.被评审项目(课题)评审前声明提出的回避事项,如存在利益竞争或学术争议的单位及个人;
3.其他有可能妨碍评审公正性的情形。
(二)评审专家应主动申请回避:
1.与被评审项目(课题)申报负责人1年之内有共同承担项目、申报奖励、申请专利等合作关系;
2.与被评审项目(课题)申报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师生关系(硕士、博士期间)以及其他重大利益关系;
3.与被评审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及项目中的课题牵头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如持有涉及申报单位的股权(申报单位为上市公司的除外)。
专家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更详细明确的回避条件。
第十八条专家接受评审邀请的,应当在评审活动开始前,在信息系统仔细阅读相关科研诚信要求并签名。
第十九条专家库建立科研诚信记录机制。对专家参与评审活动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后续使用专家参考。
第四章专家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专家参与评审活动的权利。
(一)以个人身份独立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二)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评审劳务报酬。
(三)有权拒绝参加自己不熟悉的专业技术领域的评审活动。
(四)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第二十一条专家参与评审活动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评审评估等活动,提出专业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严禁泄露在评审评估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禁泄露评审评估的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不得侵犯被评审评估项目的知识产权。
(三)参与评审评估的活动与本人或所在单位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不得接受或索取被评审评估项目所属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馈赠、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资料,接受进入专家库的资格审验、信用评定。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登录信息系统更新信息。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科技局对专家的评审活动进行监督。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专家存在徇私舞弊、不按规定进行评审、违反评审纪律和有关规定等行为的,应当终止该专家的评审活动,必要时重新组织评审。
第二十三条评审活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露评审专家信息和评审情况。
第二十四条市科技局应加强对专家库信息系统监督功能的建设,设置重要风险点预警模块,发现风险点及时提醒。使用专家库的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确保专家库及专家个人信息的保密和安全。严禁私自复制、下载、泄露、转让或出售专家库中的信息和资料。
第二十五条使用专家库的单位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经市科技局核实,暂停其使用专家库账户,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开放。
(一)将专家库的用户名及密码泄露给其他未经授权单位或个人的。
(二)私自复制、下载、转让或出售专家库中的信息和资料的。
(三)对专家进行恶意评价的。
第二十六条专家库建立痕迹管理机制。对专家选取、信息查看、专家评审、回避等活动进行全程操作留痕,做到相关操作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第二十七条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处理。
对专家库系统维护管理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市科技局作出处理。
因专家个人的违法、违规等行为对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由涉事专家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s://www.deyang.gov.cn/gk/fjbm/kjj/zhengce/zcwj/1910317.htm
查看我的企业能否申报
我要申报
16+1重点产业
农林牧渔业物联网技术和应用服务
农林牧渔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农林牧渔业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
农林牧渔及相关产品铁路运输
农业用塑料制品制造
复混肥料制造
非食用农林牧渔业产品加工与制造
食用农林牧渔业产品加工与制造
体育智能与可穿戴装备制造
体育用新材料制造
运动车船及航空运动器材制造
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
健康疗养旅游
体育健康服务
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
生物医药服务
金融信息服务
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
现代铁路运输综合服务
现代商品交易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修
轨道运输设备维修
航空维修及服务业
节能环保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生物医药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服务
节能环保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
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
节能环保活动
氢能发电
潮汐能发电
太阳能发电
风力发电
核力发电
非常规天然气开采
节能环保设备和产品制造
风能发电其他相关装备及材料制造
风能发电机装备及零部件制造
太阳能材料、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
核能装备制造
核燃料加工设备制造
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设备制造
生物航空煤油制造
生物化工制品制造
生物医药关键装备与原辅料制造
前沿新材料制造
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制造
人工晶体制造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制造
稀土新材料制造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
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
其他轨道交通装备制造
城市轨道装备制造
铁路高端装备制造
其他航空装备制造
航空器装备制造
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制造
游客航空出行辅助服务
观光游览航空服务
航空旅客运输
旅游铁路运输
物联网养老技术服务
养老大数据与云计算服务
老年健康保险
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
节能环保
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
观光游览航空服务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
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
新闻信息服务
科技信息服务
物联网教育培训技术服务
教育培训大数据与云计算服务
健康保险
城市轨道交通服务
居民航空出行服务
居民铁路出行服务
体育健康服务
健康服务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煤炭开采和洗选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信息服务
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
航空航天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
氢能产业
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产业
太阳能产业
风能产业
核电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
新材料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航空运营及支持服务
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
节能环保产业
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产业
太阳能产业
风能产业
核电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
生物化工制品制造
生物质能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
新材料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信息服务
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显示器件制造
集成电路制造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智能航空运输
智能铁路运输
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信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
软件开发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信息化学品制造
显示器件制造
集成电路制造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3+4+4+N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体育智能与可穿戴装备制造
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
金融信息服务
现代商品交易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
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
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设备制造
生物医药关键装备与原辅料制造
前沿新材料制造
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制造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制造
新闻信息服务
科技信息服务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信息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新能源汽车产业
新材料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
生物化工制品制造
新材料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信息服务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信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化学品制造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5+1现代工业
体育智能与可穿戴装备制造
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
金融信息服务
现代商品交易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
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
风能发电其他相关装备及材料制造
风能发电机装备及零部件制造
太阳能材料、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
核能装备制造
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设备制造
生物医药关键装备与原辅料制造
前沿新材料制造
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制造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制造
新闻信息服务
科技信息服务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信息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新能源汽车产业
新材料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
生物化工制品制造
新材料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信息服务
4+6现代服务
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
健康疗养旅游
体育健康服务
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
金融信息服务
现代商品交易服务
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服务
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
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
老年健康保险
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
新闻信息服务
科技信息服务
健康保险
体育健康服务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信息服务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信息服务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信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化学品制造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战略新兴产业
体育用新材料制造
生物医药服务
节能环保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生物医药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节能环保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研发
节能环保活动
核力发电
节能环保设备和产品制造
核能装备制造
核燃料加工设备制造
前沿新材料制造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制造
稀土新材料制造
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制造
节能环保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节能环保产业
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产业
核电产业
新材料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
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产业
核电产业
新材料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显示器件制造
集成电路制造
显示器件制造
集成电路制造
免费在线咨询申报
政策名称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德阳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企业名称
联系姓名
手机号码
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咨询说明
提交
微信好友
朋友圈
QQ
QQ空间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