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筹建山东省中子科学技术等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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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科技局,青岛市科技局,山东大学,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年)》(鲁科字〔2020〕110号)《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鲁科字〔2020〕113号)《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72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研究同意,批准筹建山东省中子科学技术等5家省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水平和质量,请组织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认真制定《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明确具体措施、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违约责任。于2022年10月15日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 />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十强”产业发展和一流学科建设,精准凝练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要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团队创新水平;要持之以恒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学科建设和解决行业和产业“卡脖子”问题提供支撑;要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完善省重点实验室理事会(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等管理架构,有效集成各类资源加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二、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加大人、财、物支持力度,为省重点实验室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省重点实验室筹建期为3年,筹建期间可以“山东省xxx重点实验室(筹)”名义开展工作。筹建期满,省科技厅将组织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认定为省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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