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支持发改领域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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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各街道,各企业:

    按照《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川天管规〔2023〕1号)、《〈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川天科才发〔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直管区2025年度支持发改领域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政策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首次获批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之后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四类国家级创新平台。申报单位为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
    (二)首次获批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之后的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含赛马制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三类省级创新平台。申报单位为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
    二、申报时间
    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9日。
    三、支持标准
    (一)对首次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四类国家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奖励。
    (二)对首次获批的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含赛马制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三类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实行“免申即享”,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本年度补助名单详见附件。企业接到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提交兑现相关凭证材料。
    五、申报流程
    企业在接到短信通知后,于2025年6月5日—6月19日期间自行登录天府新区“天新通”企业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地址*** />    六、其他事项
    逾期未提交兑现相关凭证材料,视为放弃2025年度政策资金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未清楚事项,请联系发展和经济运行局相关联系人。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发改领域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政策资金支持名单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何琴、李燕028-6877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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