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的通知

  •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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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鲁工信绿发函〔2025〕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着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于2025年6月6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邮箱sgxjlsfztjc@jn.shandong.cn)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必要时通过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核实申报内容。

    附件:

    1.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2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51705740
    市生态环境局电话:5170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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