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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成都东部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储备指南的公告
成都市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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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公示公告
管理办法
产业分类
申报分类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部分)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成农办〔2025〕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现就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提出如下项目储备指南。
一、工作目标
按照《成都市推动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加快淘汰老旧、低效、高耗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以及配套设施,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环保高效作业,提升仓储保鲜管理智能化水平,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主体
(一)适用主体为成都东部新区辖区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项目更新内容符合规定,已落实建设资金,项目用地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三)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更新种类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储备项目主体工程为具有对产地果蔬、生猪(畜禽)、茶叶、中药材、水产等农产品进行冷藏冷冻功能的高温库、低温库、气调库、预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以及配套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设施设备。
四、更新条件及要求
(一)建成8年以上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及配套设施。
(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三)制冷设备要更新使用环保型制冷剂,喷气增焓压缩机组、高效螺杆压缩机组或变频压缩机组,采用热氟融霜或水冲霜、电子膨胀阀、高效蒸发式冷凝器。
(四)配置温湿度探头、温湿度监测主机、摄像头、物联网卡等信息化采集设备,并接入四川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
(五)库容量≥700吨的高温库、低温库和预冷库必须配置安全帽、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作业防护设备。项目做到管理制度上墙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外观标识和编号。
(六)可配置能耗管理系统。
五、补助标准
按照报废和更新数量一致原则,对更新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按新更新购置设备总额40%、单个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申报主体通过各级财政资金已支持建设相同建设内容的,不再重复支持。
六、报送要求
于2025年7月14前,将《储备项目建议书》和项目佐证材料报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经济处。
七、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成都市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措施及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项目申报及佐证资料,认真做好储备项目的申报、审查和管理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经济处詹老师
联系电话:028-81339869
附件:(附件1-7)
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4日
附件
附件:(附件1-7).doc
原文链接
https://dbxq.chengdu.gov.cn/dbxq/c166116/2025-05/14/content_392876d9a5cc42ef997c082bff98c8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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