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科局,巴中经开区科技创新与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巴中市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巴中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6日
巴中市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24〕23号)精神,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范企业研发活动管理,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备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企业研发准备金是指企业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结合企业研发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预先提取的专门用于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储备资金。研发准备金制度是指规范企业研发准备金的计提、分配、使用、管理、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予以备案,为全面了解和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提供窗口和抓手,保证企业研发活动的组织性、协调性和持续性,有利于规范企业研发资金使用管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对于提升全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二、备案对象
在巴中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
三、备案方式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两表一制度”填报方式在巴中“科创通”平台(*** /> (一)备案填报内容
1.巴中市规上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登记表(附件1)
2.巴中市规上企业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附件2)
3.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企业类似决策机构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附件3)
(二)备案填报时间
网上备案的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首次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以后每年度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三)备案填报流程
1.企业在巴中“科创通”平台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系统注册、登录,按照系统提供的“两表一制度”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申报企业的填报数据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并按照时间节点在网上完成提交,一经提交不能更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各县(区)教科局、巴中经开区科技创新与投资促进局在企业备案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备案系统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市科技局备案,审核未通过的退回并说明原因。
3.企业在备案截止时间2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备案系统查看备案编号及导出“两表一制度”,备案编号和“两表一制度”作为企业申报研发财政奖补政策的必要基础信息。
四、政策支持
(一)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是企业享受研发投入补助的前置条件,对完成备案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支持,未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不予支持。
(二)在同等条件下,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优先兑现各类科技创新奖补资金,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对企业自主立项实施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研发项目,经评估后给予市级科技计划后补助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科局,巴中经开区科技创新与投资促进局,“四上”企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施研发项目,建立完善研发会计科目或辅助账,配备完善研发场所、设备、人员等基本条件。
(二)各县(区)教科局,巴中经开区科技创新与投资促进局,“四上”企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宣讲,增强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活动规范化水平。
(三)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实行网上填报及审核,采用单位管理账号登录系统填报,不接收纸质申报,减轻企业负担。
(四)各县(区)、巴中经开区力争2025年辖区内规上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率达到20%以上,2026年辖区内规上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率达到50%以上,2027年辖区内规上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率达到100%。
附件:
1.巴中市规上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登记表.doc
2.巴中市规上企业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doc
3.XXX(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