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产业建圈强链工作要求,加快推动现代商务商贸产业集聚,促进双流区商务商贸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产业建圈强链促进现代商务商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的通知》(双办发〔2022〕46号,附件1,以下简称“商务商贸政策”)和《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产业建圈强链促进现代商务商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双商发〔2023〕14号,附件2,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开展商务商贸政策中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条款2024年度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13日
二、申报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条款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1.各条款申报具体材料详见实施细则。
2.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清晰、内容详实,所附票据须为正式发票,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图纸按A4大小折叠),按照实施细则内的顺序编写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提交要求
各企业应于6月13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交至区商务局205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对应邮箱。
五、其他要求
对相关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将依法追缴全部扶持所得,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取消本政策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产业建圈强链促进现代商务商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的通知(双办发〔2022〕46号)
2.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产业建圈强链促进现代商务商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双商发〔2023〕14号)
3.政策申报相关表格
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