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试点开展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方案》(鲁科字〔2024〕10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符合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需求,具有高成长性、带动性的全省标志性产业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实施后能推动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促进产业链整体提升。
二、支持方式
按照“省市联动、市场运作,集中资源、重点突破,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由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省级投资管理机构自有资金、市区(县)财政资金(或国企资金)、社会化募资原则上按照1:1:2:2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对市重大科技项目予以“一对一”联动投资支持。鼓励项目企业和团队参与出资,项目企业和团队出资可作为社会化募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为济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有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企业要认真研究《关于试点开展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方案》,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制定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组建方案,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后再申报。
(二)市科技局、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须为济南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预期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三)项目来源可以为济南市研发孵化培育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也可以为研发在外地、孵化培育及产业化在我市的招商引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四)申报企业须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做好“绿色门槛”制度自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申报。
(五)申报企业、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企业、相关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企业、单位自行承担。
(六)申报企业、相关单位须对社会化募资资金或自有资金出资作出相关承诺。
四、申报流程
(一)在线申报
1.企业线上填报
企业通过科技云平台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登录网址:*** /> 2.主管部门形式审查
自4月29日起,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在线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有问题的线上退回重新填报。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线上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11日下午17:00。
(二)材料报送
1.企业报送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通知通过线上形式审查的申报企业报送盖章版纸制项目申报书。接到通知的申报企业在线下载、打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书(胶装成册、一式两份,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PDF电子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化募资资金或自有资金出资承诺函,于5月14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未接到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通知的申报企业不报送。
2.主管部门报送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同意上报的,出具书面推荐函和配套出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于5月15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按相关要求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
5月24日后,申报企业可在线查看项目是否被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三)后续工作程序
省科技厅汇总、评审后,形成股权联动项目推送投资机构名单,推送至省级投资管理机构,省级投资管理机构按程序开展项目筛选、尽调、投资谈判、组建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等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企业、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审核及报送时间,提前完成项目出资方案沟通、论证、配套出资承诺等程序,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
(二)省科技厅、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服务项目申报工作,请申报企业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对侵犯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追究。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0531-51708806
科技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
附件:
1.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试点开展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股权联动项目申报书模版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