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阳市2025年一季度工业项目投资激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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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经开区、各区(市、县)经信部门:

    为推动德阳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全市2025年一季度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24〕37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德阳市2025年一季度工业项目投资激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项目开工激励
    对2025年一季度新开工总投资5亿元以上且完成投资超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较原计划提前至一季度开工总投资5亿元以上且完成投资超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激励。
    (二)项目竣工激励
    对一季度竣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贡献产值超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较原计划提前至一季度竣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贡献产值超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激励。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所属企业在德阳市内注册,且在德实施。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德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
    (二)项目在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已备案项目未在2024年12月30日后变更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投资额等内容。
    (三)申报开工激励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2025年一季度期间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申报竣工激励项目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2025年一季度期间完成产值1000万元以上。
    (四)企业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以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5月10日前提交属地经信部门。
    (二)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式行文〔含区(市、县)承诺书及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3)〕推荐上报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资料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经信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资金项目。
    (三)及时提交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区(市、县)经信部门要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人:市经信局技创科王渝西0838-2515312
    监督电话:市经信局机关纪委0838-2512718

    附件:

    1.德阳市2025年一季度工业项目投资激励申报书

    2.区(市、县)承诺书
    3.区(市、县)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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