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推进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请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中《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等文件要求,依据《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等标准,做好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推动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区规上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推进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并做好复核工作,以评估结果指导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与动态管理,并于4月24日下班前将自评估和复核工作总结(附件1)、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智能化发展处。
(二)推荐先进级智能工厂。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荐本地区先进性智能工厂,于5月5日前将符合认定条件的名单汇总表(附件3)、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4,电子版及4份纸质版)报送智能化发展处。
(三)强化支持力度。鼓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地方相关部门加强对智能工厂的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
二、其他事项
(一)中央企业在川子公司原则上通过中央企业集团进行推荐,确需通过所在市(州)推荐的,需经过集团总部同意。
(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相关工作依托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
(三)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查询。
三、联系方式
智能化发展处明亚波17883071998
成渝(成都)信息通信研究院胡少帝13551859727
四川省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吴畏15982807740
附件:
1.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和基础级工厂复核工作总结(模板)
2.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
3.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
4.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