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4年度省本级第二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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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对四川机械招待所等44户省本级参保企业拨付2024年稳岗返还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向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处(电话:028-87796754)或机关纪委(电话:028-87789481)反映。

    附件:2024年度省本级第二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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