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东营春兴盐化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2025-04-17
  • 公示公告
  • 申报通知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东营春兴盐化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详见附件。
    附件:
    撤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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