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 济南市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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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创业的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围绕大赛主旨,依据赛事安排,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和创客参赛,各地市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报名数量不能少于当地市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总数量的10%,并注重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大赛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氛围。
    2.大赛面向中小企业、创客团队,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分组,通过登录大赛官网(*** />    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其他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历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过三等奖以上(含)项目不得参赛,近三年全国500强项目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联系人:张家豪电话:51705691

    附件:

    1.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2.注册报名流程.pdf

    3.第十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初赛备案表.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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