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及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的通知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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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办函〔2025〕7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行业规范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申报工作及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2.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    2.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辖区内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我厅。
    二、动态管理工作
    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辖区内已公告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重点就企业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近三年新增发明专利数量进行审核,并就企业是否保留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提出意见,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审核意见、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我厅。
    三、其他事项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积极组织企业申请公告,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我厅将对各地推荐企业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将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纳入公告名单。
    联系人:环资处刘志伟;电话:028-86264871。

    附件:

    1.已公告企业名单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4.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5.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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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及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的通知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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