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试研发有限公司 关于征集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1+N”模式合作中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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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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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1+N”模式N平台,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中试研发平台“1+N”模式建设(详见附件1),四川省中试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平台”)启动合作中试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征集项目包括概念验证项目和中试熟化项目。其中,概念验证项目指已完成前期基本原理探究,处于理论研究到实验室阶段,拟实施技术、市场或产业化可行性论证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试熟化项目指已完成初步技术鉴定或实验室研试成功,处于从实验室到生产线中间阶段,拟实施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新品种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四川省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重点支持我省六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六个重大科技专项等领域的项目。
    2、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具有较好可行性,核心技术的背景知识产权权属清晰。
    3、具有较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具有明确的市场应用前景,预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商业模式清晰,财务测算合理。
    4、具有相应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人员配置合理,研发能力与申报项目相匹配,能够独立、完整、规范地实施项目。
    5、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鼓励项目申报主体加快项目实施进程,优先支持成果转化快的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相应有效一类知识产权证书(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拥有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国、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验收通过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1、注册在四川省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主体,或项目成果拟在川转化落地的省外法人主体。
    2、应拥有完全知识产权,或应取得所有权利人同意将背景知识产权用于项目实施的书面意见。
    3、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为申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作为关键人物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相关人员)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原则上为项目申报主体员工。经所在单位同意,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可以非项目申报主体员工身份担任项目负责人。
    3、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
    4、未在正在实施的合作中试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主体通过四川中试“1+N”模式业务系统(网址:*** />    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企业、创新团队可与N平台对接合作项目(首批N平台名单详见附件1)。
    (一)申报身份获取
    N平台、项目申报主体登录业务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
    (二)申报材料填写
    已与N平台达成项目合作意向的项目申报主体,通过业务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合作意向协议、项目概况、可行性分析、考核目标、团队构成、经费支出预算等(详见附件2),具体以业务系统要求为准。
    暂未与N平台达成项目合作意向的、相关领域暂无N平台的项目申报主体,通过业务系统向1平台提出中试需求(详见附件3)。
    (三)N平台出具推荐意见
    N平台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项目推荐意见提交至1平台。
    (四)1平台受理项目
    1平台对项目申报材料和N平台推荐意见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即启动项目合作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咨询
    业务系统常态化受理申报项目。1平台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推进中试项目实施。2025年度首批中试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请于3月14日17:00前提交1平台。
    1平台咨询电话:李老师,028-8734025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业务系统技术热线:焦老师,028-6523837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中试“1+N”模式简介

    2、四川省中试“1+N”模式合作中试项目申报书(模板)

    3、项目中试需求表(模板)


    四川省中试研发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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