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级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的通知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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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培育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及应用创新典型,促进示范交流,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优秀大数据产品、优秀大数据解决方案、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和重点数厂、重点数商(以下简称“三优两重”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面向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政府治理、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大数据产品、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产品服务供给企业及数据生态企业开展征集工作。其中,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应专门提供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产品或服务,并已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大数据应用案例应建设在山东省内并投入使用,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性;数厂应具备模型、算法供给能力;数商应具备数据的资源供给或价值实现能力,专门提供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方面服务。
    二、申报主体
    “三优两重”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其中:
    1.大数据产品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2.大数据解决方案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3.大数据应用案例由用户单位(建设单位或投资单位)作为主体申报;
    4.数厂由从事数据模型、算法的研究、开发及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研发、应用推广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单位作为主体申报,该方面业务年销售(营业)收入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5.数商由具备可流通数据资源的单位,或从事数据资源增值、流通、合规等服务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作为主体申报,该方面业务年销售(营业)收入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 />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齐全完整、描述翔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同一单位申报多个“三优两重”项目,应分别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信息应为可公开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申报的情况,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三优两重”入围资格。
    四、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信局认真审查,于12月2日前登录*** />    (三)专家评审。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各市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开展实地审查。
    (四)结果公布。年底前,省工信厅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三优两重”项目名单,按程序公示、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三优两重”项目申报材料同时实现全省大数据产业生态建设工程(鲁工信数据〔2022〕146号)入库,并将用于编制我省大数据产业图谱及名录集、案例集等工作,请各市工信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单位申报。
    (二)各市申报数量不限。
    (三)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本级“三优两重”项目征集评选活动,并制定相应支持政策。
    联系人:陈倩倩0531-51782725,荣垂金15589965350刘婷,18953126467

    技术支持:石坤18668991193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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