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智能制造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22一2025年)》《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按照《山东省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办法》(鲁工信装〔2022〕42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济南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济南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培育认定管理办法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