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办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工作,我局依据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成应急〔2023〕75号),起草了《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系统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系统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1月18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安全生产与行政执法处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安全生产与行政执法处,电话:61885820,邮箱:2816736014@qq.com
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系统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