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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3〕7号),规范和加强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市科技局联合四川省科技厅起草了《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请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12:00前,将修改意见汇总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电子邮箱:cq_science@163.com
附件:
1.《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