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开展高新领域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通知

  •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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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高新领域新开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截止。根据工作安排,拟对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科技项目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8月20日-21日(星期四、星期五)

   二、会议地点

   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双创基地(胜利路5号,五岔路口财校斜对面) 

   三、答辩分组安排(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1、参加立项评审的申请单位需由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如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答辩的,需提交外出开会通知等证明材料,并书面委托项目第二负责人代为答辩。在参加评审时,项目管理处室需查验答辩人身份证件。如项目申报书中前两名人员无法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并严格控制时间,其中汇报时间为8分钟,专家质疑7分钟。重点汇报内容:项目实施条件、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技术方案、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预算与筹措方案以及R&D投入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等。    

  3、请务必携带通过网上审核的带水印的申报书15份,项目答辩时项目申请单位答辩内容必须以通过网上审核的带水印的申报书为准,不得在进行答辩时额外提交任何相关材料。

  4、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5、请汇报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场。

 


   附件:2021年度高新领域新开省级科技计划申报项目答辩排序表.doc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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