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新疆固态物理与器件等33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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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完善自治区科研基地建设体系,根据《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经专家会议评审、现场考核、综合论证、公示后,认定“新疆固态物理与器件重点实验室”等33家实验室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建设运行期为三年。到期经考核验收合格后正式挂牌。

请各实验室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有关配套政策和建设经费,认真组织实验室开展建设和研究工作。


附件:33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



自治区科技厅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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