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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后补助资金管理,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财教〔2019〕226号)。现将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