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332号)(见附件1)已正式发布,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预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 申报1.1中国和美国政府间合作项目限项要求。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项“1.1中国和美国政府间合作项目”。超过1项将不予审核推荐。
(二) 在线填写预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22日17:00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三) 提交纸质预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29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预申报书无需省科技厅盖章),寄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二、推荐程序
省科技厅将在上述预申报截止日(11月22日17:00)后对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及汇总推荐,并于11月29日前将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省科技厅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