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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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修订条件

  申请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进一步聚焦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对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

  (三)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首次进入市场阶段,尚未取得市场化业绩。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修订意见,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修订建议报告(附件1)及修订意见汇总表(附件2)。

  (二)有意愿申报的企业请于2020年6月19日16:00前将《目录》修订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发送至qiaobing@jxj.beijing.gov.cn)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装备处。


  附件:1.修订建议报告要求

  2.修订意见汇总表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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