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名单的公示

  • 山东省大数据局
  •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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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评价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绿发〔2024〕215号)有关要求,经各地自主申报、市级推荐、材料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拟确定济南市莱芜区等10个县(市、区)为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电话:0531-51782885
    邮箱:sgxtls@shandong.cn

    附件: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名单.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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