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123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检查无误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并通知可以打印,申报单位打印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经签字盖章齐全,于2019年6月10日17:00前将项目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