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引导和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能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科发〔2024〕14号)《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科发〔2024〕13号)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完成了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四川连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自贡百度阿波罗智行(西南)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园”备案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贡后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运营的“后浪众创空间”、自贡正农星玛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富顺县新数字经济产业园”备案为市级众创空间。
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继续加强辖区内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加大支持力度。请通过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深入推动创业孵化载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