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经信局《关于落实2024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4〕38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初审,拟推荐以下企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1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64320039
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电话:83977135
附件:2024年度申请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拟推荐名单
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