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质量推动空港双流城乡融合发展努力在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双办发〔2024〕10号)和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质量推动空港双流城乡融合发展努力在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双委农领〔2024〕4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镇街初验、区级复核,对2023年新认定的1家四川省林草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奖补,拟拨付奖励资金共计20万元。
现将双流区2024年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拟奖补情况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以真实姓名向区公园城市绿化服务中心(85822213)电话、书面反映。

附件:关于2024年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拟奖补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