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143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检查无误后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并通知可以打印后,申报单位打印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经签字盖章齐全后,于2019年6月21日17:00前将项目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委合作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