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2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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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170号)要求,为做好“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2个重点专项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并将拟寄送专项管理专业机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并制作成PDF文件。

三、请申报单位将上述项目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函PDF格式文件,于2019年7月1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chenqing1201@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医药处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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