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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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鲁办发电〔2022〕68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实施办法》(试行),省发展改革委经组织评审、综合评价,研究提出了2023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电话:0531-51783110
    传真:0531-51783113
    电子邮箱:gjsc_sdfgw@shandong.cn

    附件:2023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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