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产业园区(功能区)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成经信财〔2023〕39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区(市)县推荐、市级初审、专家评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拟对符合条件的11个区(市)县17户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其中5个区(市)县的8户企业符合投资新建(改造)三层及以上厂房补助资金申报条件、5个区(市)县的5户企业符合标准厂房入驻企业生产运营场地租金补助资金申报条件、3个区(市)县的4户企业符合标准厂房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补助资金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或成都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新经济委纪检组61881627
市经信局新经济委机关纪委61885837
市经信局新经济委园区建设推进处61881619
市财政局产业服务和财源建设处61882554
附件:成都市2022年产业园区(功能区)资金补助项目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