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京市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公示

  • 南京市投资促进局
  • 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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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南京市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4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广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建康汽车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9902辆,补助资金61554.5314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对上述4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和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经初步审核,上述4家企业9902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4日18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联系电话:025-68788826(业务咨询)、025-68788856(纪检监察)、025-68788799(值班电话)。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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