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布2022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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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山东省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09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和附件2)。
    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价等次落实相关支持和撤销政策。对此次评价优秀、良好的33家机构给予资金激励;对连续两年评价优秀的7家机构(见附件3)认定为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对评价不合格的3家机构取消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资格,2年内不能重新申请。
    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要按照《山东省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开拓创新,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打造科学高效的商业模式,不断提升服务绩效与核心竞争力,促进技术要素流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创新型省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2022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内设机构)
    2.2022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独立法人)
    3.山东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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