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大科技创新基地考核评估规程》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对74家国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了评估,经相关程序审定,形成了2023年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估结果,其中,对连续两次评估为不合格的机构予以取消资格。现将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28-86731029,028-86723913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28-86728905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邮编:610016
附件:
1.2023年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结果(企业法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2023年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结果(非企业法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