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非国有博物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文物发〔2022〕3号)规定,在区(市)县文化(文物)管理部门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评审,2023年拟补助非国有博物馆文化产业项目共计25个,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博物馆处实名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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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成都市非国有博物馆文化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