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部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处理意见的公示

  •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 2023-05-18
  • 公示公告
  • 申报通知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项目推荐单位请示、市科技局核实,拟对6项项目承担单位已破产失联的、逾期一年以上未验收的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作终止处理,对验收未通过的作结题处理。对终止处理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收回项目资金,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5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情况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对结题的项目,将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和违规使用资金,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情况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对未能按期缴回项目资金的,项目单位负责人相关信息报送市信用办,按相关规定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2311740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2332465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2213260
    通信地址:绵阳市子云街北段58号市科技局226室
    邮箱:50703624@qq.com

    联系地址:涪城区子云街北段58号


    附件: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处理一览表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8日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