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济发改高技〔2021〕23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在各主管单位审核推荐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评审工作。经综合评审和会议研究,拟认定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航空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等54家工程研究中心为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7日-12月14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意见形式反馈至我委。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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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拟认定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