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号)、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工信财审字〔2019〕1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1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19〕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认定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类)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51707151电子邮箱:jnfgw_gjs@jn.shandong.cn
附件:2021年度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拟奖励名单.xls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