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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编制了《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简称《清单》),现将《清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可根据职能职责和本地实际,编制发布本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