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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2〕28号)要求,经申报遴选、申请核定程序,确定首批26家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其中,通过申报遴选方式确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13家机构(见附件1),通过申请核定方式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等13家机构(见附件2)。原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等称号不再保留。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遴选)名单.pdf
2.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核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