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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省级科普基地、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四川省科普基地的动态管理,更好的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技创新普及和传播方面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按照《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奖〔2020〕5号)有关规定,2021年科技厅对50家省级科普基地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通过评估的省级科普基地,要继续加强科普能力提升,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科普日等国家和省重大科普活动,并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科普活动,进一步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学知识传播、科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21年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评估结果(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