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分工方案》(川经信办函〔2021〕206号)、《关于征集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286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部分省直部门征求意见、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叙永县马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成为“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名单见附件)。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和推广标杆企业经验,加强典型宣传推广,完善指导服务。
附件:2021年度乡村振兴带动标杆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