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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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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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其他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1〕304号)和《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川知促发〔2021〕35号)的要求,经申报推荐、综合评价、网站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为首批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依据《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等11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单位直接纳入省级网点管理。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结合本领域和本地区实际,加强对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指导支持和宣传推广,引导服务网点结合区域优势、地方需求和自身特点科学有序发展;各服务网点要提升工作能力,积极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附件:1.2021年度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名单
                  2.纳入省级网点管理名单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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