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修订)》(成高管发〔2020〕5号)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修订)实施细则(试行)》(成高新〔2020〕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成都高新区政策“一窗式”受理、专家评审、征求部门意见建议及电子信息产业局、生物产业局、新经济局、经济运行局等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2020年成都高新区梯度培育企业政策申报拟认定企业(第二批)》予以公示。本批次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12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至成都高新区纪工委驻新经济局纪检组,其中个人意见需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留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成都高新区梯度培育企业政策申报拟认定企业(第二批)
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