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相关企业:
为减少企业申报工作量,高新区经济运行局采用“免申报”兑现的方式(企业无需提供申报资料),按照《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2019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高经发〔2020〕20号)文件规定梳理出符合政策支持的企业名单,通过高新区官网、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企业工作群等多种方式通知企业,后经高新区企业服务平台征集高新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并经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成都高新区2019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16日17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纪检监察人员,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成都高新区2019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拟支持项目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