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8.11”洪灾工业应急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0〕237号)精神,市经信局组织申报“8.11”洪灾工业应急资金项目。经过前期项目征集和资料初审、复审,按照应急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已完成“8.11”洪灾工业应急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等程序,现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月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附件:“8.11”洪灾工业应急资金项目拟支持项目名单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