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9〕39号)《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20〕691号)和《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德经信〔2020〕409号)要求,市经信局已组织完成了项目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并按照择优原则,初步将提升发展能力类28个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5个共计33个项目纳入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项目名单,现予以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 德阳市蒲江街33号
附件: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项目名单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