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年第三批省本级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0-11-23
  • 公示公告
  • 申报通知
  • 管理办法
  • 产业分类
  • 申报分类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省本级参保企业申报并经我厅审核,拟由省本级失业保险基金对第三批5户企业给予2020年稳岗返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反映。
    附件:拟落实稳岗返还的5户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1月23日
取消